徐升
律师

【业务主管单位】哪些部门能够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呢?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这句话的通俗理解就是办学校找教育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办医院找卫生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办体育俱乐部找体育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办养老机构找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等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根据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分工界定的,通俗来讲就是部门的三定方案。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后,非营利性的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比如幼儿园,区教育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即到同属地区民政部门(现在有些地方成立审批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2019-10-24 20: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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